振興出版業?先想想孩子為何不愛看書!

作者 羽茜

2016/06/13 12:00

本月初,文化部提出振興出版產業的6大計畫,立意雖好,只是看在業界人士和愛書人的眼裡,心裡還是有無從著力之感。

為什麼呢?因為只要是愛看書的人,或者曾從事相關產業的人都知道,如果社會沒有讀書風氣,也就是說沒人愛看書,那麼其他事情做再多也是枉然,但問題就在於,讀書風氣是最難培養的一件事情,看不看書,看多少書,牽涉到的是生活方式甚至是價值觀,不是任何政策可以有效的鼓勵或強制的。

▲示意圖/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作者/羽茜

台灣人本來就少看書,現在又越來越少了,對我這個從小愛看書,也愛寫作的人來說很難理解,我覺得看書是那麼快樂的事情,絕不輸看電影,而且相對便宜又不受時空環境的限制,為什麼周遭的人,很多都不那麼愛看書?

為人父母之後我發現那跟生活方式高度相關,我沒事就在看書,孩子也跟著有樣學樣,因為在我們家讀書是一項娛樂,就跟看電視一樣沒有目標,沒有規則,久了孩子也把這當娛樂之一。

但很多家庭的狀況是這樣的,讀書,被認為是有目的的,有非常多孩子還小,甚至才一兩歲的父母憂心忡忡的問,如何培養嬰幼兒閱讀習慣,培養孩子看外文童書,但會這樣問的父母多半自己不愛看書,所以認為看書需要訓練,而從這麼小就開始訓練孩子,動機當然是希望孩子贏在起跑點上了。

閱讀不是為了閱讀本身,就像很多父母送孩子彈琴,也不是為了讓孩子感受音樂帶來的喜悅,而是希望孩子多項才藝,讓父母臉上有光,可能對學習有益等等。

▲示意圖/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於是各種本身就應該帶來快樂、不帶其他目的的事情,像是閱讀、寫作、繪畫、音樂,都被冠上潛能開發之名,父母希望孩子文武全才,是希望這些對他未來前途(或許說錢途)有幫助,而不是為了享受過程本身的快樂。

技能或許可以訓練,但創作和鑑賞能力卻不行,更不要說很多孩子在半強迫的培育下對這些都失去胃口,於是看書,這個本來可以是一項娛樂,也可以是精神食糧的事情,很早就被孩子認定不是娛樂而是功課,所以絕對不會主動去做。

不看書的孩子長大就是不看書的大人,少了很多終身學習的機會,也少了很多自己不知道、其實垂手可得的快樂。

只有良好的閱讀風氣,才真正能讓出版產業振興,其餘問題像是出版環境不佳,產業聯結不夠活絡,創作者智財權不受尊重等等,都只有在活絡的市場當中才能解決。所以說要救出版,就要從教育著手。

學校和家長都要意識到,閱讀應該是快樂的事,學校可以透過各種方式像是融合話劇、音樂、漫畫等二度創作等等,讓孩子將閱讀視為繁忙課業生活中的娛樂(而不是用更多讀書心得報告把讀書變成作業之一),或者鼓勵組成閱讀社團,讓同儕發揮彼此影響的力量…總之只有讓孩子覺得看書很快樂、很有趣,才能夠自然而然的養成習慣,長大後也才能體會到閱讀對人生可能有的幫助。

至於如何讓大人愛看書,基於成年後生活方式都已經養成,我覺得已經不用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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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羽茜

  • 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曾任編輯、英日文譯者,熱愛寫作,覺得閱讀和寫作就像空氣一樣不可或缺,著有散文集《成為母親之後》/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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