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身上的刺青,伴著什麼回憶…?

作者 時報出版

2018/02/13 17:28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片來源/unsplash

中午去找大毛刺青,帶著宿醉,真他媽的痛,應該是我刺青記憶裡最痛的。

 

我身上有三個刺青,第一個左手臂上,是一個有點像火神符號的圖騰,老被朋友戲稱為電風扇的圖案。那是十七歲時,念復興美工的朋友,用紋眉機幫我刺的,十分衝動性的臨時起意,圖案也是當時挑了朋友一張手繪稿裡我最有感觸的圖案。

 

第二個刺青是右腳踝上的海豚,是我二十歲決定要投入創作時,為了砥礪自己不要變成無聊的上班族,刺的。

 

刺青的工作室已經不在,是位於忠孝SOGO錢櫃旁的一棟大樓上,當時也沒想太多,主要是拔完牙覺得此時刺青肯定不會感覺痛,就憑直覺選了一家去了。

 

刺青師父是看起來凶悍,但挺古意的一個人,跟著老婆孩子一起顧店,老婆見我挑的圖案可愛,吵著說也要刺,兒子在我旁邊跑來跑去,喜歡小孩的我,的確因此分散了不少注意力,於是在刺完之後,也從此開始了我的創作之旅。

 

至於第三個刺青,就是大毛刺的。

 

大毛是個習性跟我相同的人,他跟我一樣喜歡從討厭的事情開始做起,所以刺青一定先從痛的開始。

 

第一次見到大毛,就是因為想把十七歲的刺青改圖,那時想了很多天馬行空的想法,還請《戀愛是種邪教》跟《真愛是種信仰》的書封設計聶永真提供了幾個字母符號讓我參考,可是怎麼都怪,於是就想,直接去找大毛吧!

 

當時大毛也酷,聽著我說想改這想改那,只問我:「為什麼不把圖案留下,修改就好?」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那些都是妳當時的記憶不是嗎?我覺得很好啊!刺青不需要有多重要多神聖不可侵犯的理由,那往往代表著,是一個瞬間。」

 

他說動了我,更讓我想起刺青的那年,當時的初戀男友說:「妳不要後悔喔!」我在旁邊大喊,當然不會,而十年後再路上相逢,兩人還交換看了一下手臂上刺青圖樣的光景。

 

初戀的男孩手上的荊棘圖騰,改了更繁複的模樣,他卻訝異我怎麼都還沒改變,我說:「我懶得改啊!」他反譏我:「是怕熱所以把電風扇留了下來吧!」

 

想想那時感覺真的很奇妙,分手時,我這麼恨這個男生,氣他劈腿、氣他愛跟我吵架、氣他的大男人、氣他傷我的心,總是想找到方法復仇,只是如今,他只是我一個,曾經同時一起刺青的男孩,只是一個,跟我有過某段共同回憶的老朋友。

 

 

那次去修刺青時,跟大毛因為相談勝歡,交換臉書成為網友,說來好笑,他也不知道我的職業或什麼,還以為我是一個小酒館的外場,不管在何時何地,這樣的印象他都無法掃去,兩人也不以為意地單純當著朋友。

 

後來就是這次,因為我打算在三十二歲生日前,送給自己一個刺青。

 

其實從二十歲在腳踝刺了海豚之後,就想要繼續刺青的我,十幾年後,總算有靈感。當我想到鵝毛筆上小精靈這概念之後,就立刻去找大毛討論,然後約了一個多月後去刺青。

 

誰能知道這一個多月,我發生多少事?有堅定的、不堅定的、迷惘的、痛恨自己的,唯一不變的,可能只有想刺青的心。

 

然後今天,帶著宿醉的我去刺了心目中的圖騰。走之前跟大毛說謝謝,他說:「我才要說謝謝。」

 

我問:「為什麼?」

 

他說:「因為很感動。」

 

然後我才說:「真是奇妙,對你來說,可能只是三十分鐘或者一個小時的事情,但在我們身上卻是一輩子。」

 

大毛說:「是啊,這就是我才想說謝謝的地方,謝謝你們的信任。」

 

你們看,交換一個信任跟永恆的誓言有多簡單,傾刻瞬間,也許我跟大毛之間,到了一個最深刻的地方,也許很多年後我們都忘了彼此是誰,卻忘不了那個印記,也擺脫不了。

 

人與人之間,有時候,下了個重要決定,越是在這傾刻瞬間,那時的信任,看似輕薄,卻又如此可貴。

 

 (作者/貝莉:以辛辣又搞笑的風格在水瓶鯨魚的「失戀雜誌」文學網站發跡,進而獲得陶晶瑩賞識加入「姊妹淘」網站作家群,成為第一個被陶晶瑩簽約的文學創作者。)

 

>>本文出自《我親愛的台北》時報出版

更新時間:2018/02/13 17:28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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