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職假球案 檢舉放水有獎金拿

記者 蕭保祥 報導

2016/07/22 20:19
NC恐龍李太陽因假球案斷送職業生涯。資料照/截自OSEN

近日爆發第2次假球案的韓國職棒(KBO)22日召開緊急實行委員會,討論防止假球再發生的積極作為,其中最特別的是KBO設立3個星期的自首期間,還有鼓勵選手與球團隊職員舉報選手制度,最高檢舉獎金是1億韓圜(約合新台幣300萬元)。
 
韓國媒體《Xports》報導,韓職的5項積極作為包括今天開始到8月12日之前鼓勵選手自首、擴大KBO內部假球打擊中心、徹查2012到2016年比賽錄影帶、加快導入經紀人制度與強化倫理教育等。

 

 
KBO最耐人尋味的是自首制度,開放3個星期讓選手、教練團與隊職員自首,並表示自首的選手不會遭到KBO永久除名,過2、3年之後可以回韓職打球。另外也設立檢舉制度,舉報放水選手最多可獲得獎金1億韓圜。
 
韓職也將重新調閱錄影帶,只要首局首棒打者獲得保送或是4局兩隊總合6分以上的比賽,通通列入徹查比賽,作為檢方與聯盟調查依據。
 
另外,韓職直到現在都沒有接受經紀人制度(代理人),最近KBO才與球員工會討論,因為假球案爆發,韓職表示將加快討論初步開放經紀人制度。
 

 
韓職原有針對不正行為教育訓練從每年2次提高到4次,也將告知棒球協會與壘球協會強化學生選手的倫理教育。
 
韓職也決議針對賭博、收受財物涉及賄賂、人種歧視、家庭暴力、性暴力與酒後駕車等強化選手認知嚴重性。
 
韓職2012年首次爆發假球案時,也曾表示開放自首期間,但並沒有選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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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7/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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