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讓偵查中證人可委任律師 法務部反對

2018/05/30 17:34
圖/中央社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對於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提案讓偵查中案件的證人可委任律師到場表示,尊重立委提案,但就檢察官案件偵辦上,將造成重大不利的影響。法務部表示反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提案,希望案件偵查中讓證人可以委任律師到場,但法務部表達反對,全案擇期再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委會)今天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吳志揚提案新增第175條之一,證人於偵查中經傳喚訊問者,得委任律師到場。

吳志揚說,為了達到充分保護證人權利,防止檢察官以違法或不正之方法取證的目的,因此提出偵查中經傳喚接受訊問者,得委任律師到場,且證人受訊問時,律師可在場協助。

不過,邱太三認為,吳志揚的提案法務部尊重,但是就檢察官在案件偵辦上,將造成重大不利的影響。
 


他說,刑事訴訟程序中對於證人權益的保障,包括證人的拒絕證言權、充分落實不自證己罪原則、親屬及因業務關係所生的秘密特權等。

邱太三以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003號判決宣示,如果偵查機關在偵查中,已經認定某特定人有犯罪嫌疑,則這個人的被告地位也已經形成,這時候訊問者為了了解案情多加訊問,應做到告知義務,檢察官如果蓄意規避告知義務,對犯罪嫌疑人以「被告」以外的身分訊問,將不具證據能力。

由於立委與法務部間的意見不一,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說,對於律師在場能夠達到什麼效果?會不會對偵查發生妨礙?都應該花更多時間來討論,因此建議擇期再審。

會議主席吳志揚最後也宣布,擇期再審。

此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詢答時問到,對台灣國家安全造成最大威脅的就是中國,因此他曾要求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洩漏機密給中國者應加重處罰,但法務部代表一再反對,希望法務部重新檢討。對此,邱太三說,會再來檢討、方向上是支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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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5/30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