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攸關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未來將設獨立機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土地調查委員會處理與調查相關議題,法案將送國會審議。
不過,原住民關心的土地、財產遭侵害後的補償及賠償認定方式、計算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將另以法律訂定。
草案規定,原調會置委員11人到13人,由行政院長派(聘)之,並指定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委。
草案規定,原調會應依職權調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民國34年8月15日)前,原住民族遭以國家形式(大清帝國、日本、西班牙、荷蘭)、國家特許私人公司(荷屬東印度公司)、政治組織(明鄭)、武裝集團(海盜或墾殖者)等各式政經組織,以違反原住民意願手段的原住民族權利侵害事件。
原調會調查時,可通知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到場陳述事實經過或陳述意見、要求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提出檔案冊籍、文件及其他必要資料或證物;如果接受調查的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有關人員無正當理由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原調會調查原權侵害事件後,應研擬適當的原住民族權利回復方案,包括公開道歉;補償及賠償;併入檔案、史料、更正教材或其他文件記載;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公共建築或場所內用以緬懷、記錄原權侵害事件的象徵、紀念物;保存、重建原權侵害事件之發生地,或依法指定登錄區域為文化資產。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行政院長賴清德會中表示,草案是為促進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具體實踐原住民族權利回復及保障,並將設立獨立機關,專責調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土地問題,對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權深具意義。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處理的是西元1945年後威權統治期的個人權利受侵害的轉型正義案件,原調會將處理1945年前,數百年來原住民族權利侵害事件。
夷將‧拔路兒說,未來原調會要處理的議題包括原住民歷史正義與土地調查,原住民基本法規定為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的調查及處理,應設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但至今未實行,會納入原調會處理;草案也規定原調會將在2年內以書面向行政院提出原權侵害事件任務報告。
夷將.拔路兒說,各國對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議題的探討或處理,多半是針對特定原住民族權利侵害事件為對象,原權條例草案則針對條例施行前,數百年來整體性的原住民族權利侵害事件,堪稱獨步全球。(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18/05/10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