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不讓財產曝光? 券商教你4招

2018/03/08 10:33
圖/TVBS

報稅季節讓許多受子女申報扶養的長輩、或婚後與配偶合併報稅者,私房錢和身家財產在報稅時大公開,券商建議,如果對報稅的方式多了解,就不會在報稅季節讓財產漏了餡。

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表示,越來越多人詢問金融商品的課稅方式,倒不見得是為了稅負考慮,而是不想留下所得紀錄,讓資料取得者可推算出財產狀況,財產的隱密性大破功。

 


舉例而言,夫妻合併申報下,所得和財產對枕邊人全都露;年長客戶擔心早年「贈與」或「寄放」子女名下的財產,在子女成年或婚後,財產或所得難以再「隱藏」;還有退休族捱不過高稅率子女的請託,要求申報扶養,擔心利息曝光恐引起不必要的困擾。


陳秋蘭建議,所得要隱密,可以掌握以下4個要訣
 

1.證券/期貨交易所得

目前停徵免課所得稅,在除權息前出售,不發生課稅所得。

2.分離課稅的所得

雖然有所得,但於交易完結時直接分離課稅,免併計個人所得申報。

3.保險規劃

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要保人與受益人若是同一人的保險給付,免計入最低稅負計算,查詢所得資料時,不會帶出保險給付的資料;此外,同一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當年度所繳納各項非健保人身保險費是合計顯示,並未詳列項目或保險公司名稱;繳費金額在新台幣2.4萬元以下者,顯示實際繳費數,即使超過2.4萬元,也僅顯示可扣除金額2.4萬元,保密性仍佳。

4.海外所得 (不包括大陸來源所得)
 

同一金融機構累計個人全年海外所得總額達50萬元以上者,才需填報投資人的海外所得資料,以報酬率5%推算,若投資金額未達新台幣1000萬元,未必會收到海外所得通知單。

陳秋蘭表示,每一申報戶海外所得合計數未達100萬元者,依法不必申報,確定不會超過者,便可以靜靜地把海外所得通知單藏好;若研判該申報戶的海外所得金額會超過100萬元,雖然應該要全數列入計算,但在無投資抵減的情況下,每一申報戶基本所得額(所得淨額+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非現金捐贈+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所得)未達670萬元時也不用申報。

富邦證券提醒,若屬應申報所得,千萬別自作聰明,選擇性地提供申報,屆時國稅局依實際狀況核定,反而讓家人補稅受罰,東窗事發更尷尬,若要不留痕跡,提早規劃準沒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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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3/08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