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綠能屋頂方案今天出爐,明定3種投標規模及資本額限制,參與示範階段的縣市政府可優先獲得補助新台幣500萬元,預計總補助預算為1億元。若以30坪屋頂計算,一年給用戶回饋金超過8000元。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下午將公布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明訂大、中、小三種投標規模及資本額限制,透過地方政府擔任平台,普查屋頂設置潛量,再擇定綠能屋頂營運商,以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簽訂購售電合約,購電收入將分別回饋10%給地方政府,3%回饋給屋頂出租人。
根據能源局提供資訊試算,如果30坪屋頂設置太陽能板裝置容量約10kw,由躉購費率回饋10%給屋頂出租人,依照107年第一期的躉購費率計算,每度6.4137元,一年發電量為1250度,每月可回饋給用戶新台幣668元,一年可獲得新台幣8016元回饋。
不過,如果是4層樓的公寓,20kw的購電收入必須平均分攤給8戶,每戶每年回饋金為新台幣2004元;如果是透天厝單一住戶,10kw的裝置容量一年就可獨享8016元的回饋金。
如果以10MW的裝置容量計算,地方政府每半年就可獲得營運商提撥一次的購電收入回饋,約為新台幣120萬元,其中100萬元為縣市政府綠能發展之用,20萬元則提供參與全民綠能屋頂方案的鄉鎮區村里等使用。
能源局表示,最後公布的三種全民綠能屋頂規模,主要還是考量經濟規模,以及地方政府收件整合等效率,如果是數個行政區,估計可達10至50MW,單一行政區估計約為1至10MW,小型的如村或里,則是0.5至1MW;廠商資本額要求則分別為3億元、3000萬元及1000萬元。
能源局估計,只要最後由地方政府媒合約1MW以上的裝置容量,都足以應付10%的購售電收入回饋。
能源局表示,2月28日前接受縣市政府遞件,目前中南部地區如台中、彰化、嘉義、台南及屏東等5縣市都有表達意願,希望爭取先行示範。
示範縣市將獲得新台幣500萬元的獎勵補助,如果後續配合能源局持續推動三階段,估計每個縣市政府可獲得新台幣1200萬元的補助金;後續加入推廣的縣市,則至少可獲得400萬元補助;預計3月中旬將公布由哪些縣市優先推動,預計8月底就可完工發電,總補助預算估計約為新台幣1億元。
能源局解釋,裝設後的太陽光電發電量,將優先給用戶使用,發電度數每度使用躉購費率計算,回售給台電,用戶獲得的補助是營運商提撥的10%購電收入,由於剩餘的使用電量會再併網給台電,原定年底裝設的20萬具智慧電表,將優先給綠能屋頂用戶使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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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2/23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