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電比20%入法 11日行政院會審查

2018/01/09 17:55
示意圖/TVBS

經濟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擬將非核家園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目標20%入法,預計11日送進行政院會審查;用電大戶應自備一定比例再生能源,也將同步明定入法。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11日將送行政院會審查,非核家園政策目標將入法,規定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應達27GW,分別為太陽光電20GW、風電4.2GW、水力2GW、生質能源800MW,相當於發電占比約20%。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這次修法方向,包括原訂設置500瓩裝置容量以下,不受電業法發電業規範,未來提高到2000瓩;未來提供經費,設置2000瓩以下再生能源將統一由地方政府協助辦理,簡化程序,最快1至2週就可以通過相關審核規定。

未來將川流式水力再生能源,就地擴大興建成小型的水力發電系統,增加發電能量,也減少尋覓新地點的繁瑣程序;而裝置容量20MW以下,可望改採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購入,費率較現有的汽電共生有更高誘因。

此外,比照部分地方政府做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的用電大戶,規定必須要有一定比例再生能源,以台南、高雄、台中及桃園等地方政府為例,800瓩以上自備10%再生能源。
 


能源局表示,考量每個地區能夠適用的自備再生能源比例不同,本次修法將一併授與地方政府訂定規範執行,無法自備再生能源者,也可購買標準檢驗局核可頒發的再生能源憑證。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揭露資訊,去年至年底為止,共發出1萬6679萬張再生能源憑證,其中87%為風力發電;交易次數為5次,交易張數共83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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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1/09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