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婦聯會拒簽行政契約,內政部宣布撤換正副主委。民進黨團今天表示,內政部應更強硬,該解散就解散;國民黨團表示,婦聯會有其歷史背景,遺憾民進黨片面理解現實的處理方式。
內政部7月24日宣布,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承諾捐新台幣312億元給國庫做公益,轉型公益基金、旗下各基金會引進一定比例政府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8月起並展開細部協商,婦聯會今天在最後期限回覆不簽行政契約,內政部立即撤免婦聯會主任委員辜嚴倬雲與副主委葉金鳳職務,限期婦聯會10日內改選。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何欣純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內政部應該堅持立場,婦聯會多年來違反人民團體法,內政部要強硬拿出該有的作為,「該解散就解散」,不是只有撤換負責人的問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婦聯會的資產都是來自國家人民,從來都不是這些常委的錢,交還國家是非常正當的,但婦聯會最後選擇採用對抗方式,違反當初捐出資產的承諾,必須受到全民譴責;未來會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加快動作,啟動相關法律程序。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彥秀指出,婦聯會的成立跟運作有歷史的背景,民進黨在處理婦聯會時,以去脈絡化的方式片面理解事實,令人遺憾;她認為,不當黨產還有附隨組織的認定應要更謹慎,也支持婦聯會透過行政及司法訴訟維護權益。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這早就要做了,婦聯會這樣拖根本就是緩兵之計,按照現有人民團體法,內政部是有武器的,一直不處理,才會導致歹戲拖棚;目前走到這裡,時力支持內政部的做法,希望婦聯會能有新領導者,把行政契約和未來相關的權利義務說清楚。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陳怡潔告訴中央社記者,內政部多給婦聯會2天時間,結果還是做了要撤換正副主委的決定,這是雙輸的局面,既簽不成行政契約,婦聯會也沒有捐出資產,目前希望內政部先查清相關帳冊的流向,雙方不要像在菜市場喊價。
陳怡潔表示,過去婦聯會協助國家的捐款善行的舉動必須肯定,貢獻不容輕易抹去,但由於其財產來源,確實沒有法源依據,有檢討的必要,希望未來一切按照人民團體法規定走,讓婦聯會組織能夠健全,希望政府處理時,除秉持程序正義外,也應給予相對的尊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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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2/22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