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上訴! 李明哲「顛覆政權案」遭判刑5年 

記者 廖雅玉 / 攝影 余信翰 報導

2017/11/28 18:08

前民進黨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遭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起訴,今天上午湖南省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李明哲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面無表情,當庭認罪,前民進黨黨工也是NGO工作者李明哲,遭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羈押了254天後,湖南岳陽中院一審判決,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NGO工作者李明哲:「服從判決也不上訴,今後就是在監獄裡面過,服從監獄的管教。」

TVBS記者廖雅玉:「這是台灣公民首度被控『顛覆大陸國家政權罪』,不只台媒,外媒也相當矚目,不過審理的岳陽中院戒備森嚴,一早就拉起了封鎖線。」
 


宣判後,岳陽中院微博公布李明哲夫妻見面道別的影片,不過李凈瑜隨後表示,在這樣的場合中2人並未能自然的對話。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我的先生示意我,他指著他的胸口,我看懂了,為什麼上次他會對我下指令,我的先生身上被裝了監聽器。」

依據大陸法令,李明哲所觸犯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首要份子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積極參與者判3到10年有期徒刑,法官說考慮李明哲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判5年算是從輕處罰,總統府回應,此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的堅持,令人遺憾。

圖/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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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28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