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二審改判6個月 張花冠:恭喜他

2017/09/26 18:17
圖/中央社

前嘉義縣長陳明文被控在縣長任內涉嫌圖利廠商,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以洩密罪改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嘉義縣長張花冠接受訪問說:「如他所願、恭喜他。」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明文被控在縣長任內涉嫌圖利廠商,嘉義地方法院101年9月判決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以洩密罪改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陳明文、張花冠近來因摟肩引起風波,張花冠下午在縣長公館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當初陳明文因這起案件遭收押期間,自己幾乎每天從早到晚都動員支持者聲援,這是眾所皆知的事。

張花冠指出,今天的判決結果,如他(陳明文)13日摟肩講的話一樣,的確沒有事,「如他所願、恭喜他。」

媒體進一步詢問張花冠是否會擔心摟肩後續講的話「若沒事,會死得很難看」,她說:「這是自己應該擔心的部分。」
 


張花冠表示,陳明文這個案件一審無罪,二審雖然有罪,可易科罰金,且是自由身,對他來講,不是很滿意,應該還可以接受。(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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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9/26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