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開放拉美加勒比海10邦交國免簽

2017/07/12 15:57
圖/中央社

外交部12日起實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個邦交國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可免簽停留30至90天。

外交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彰顯我國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之重視,同時基於平等互惠原則,繼與巴拉圭實施相互給予免簽證待遇後,外交部今天起實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個邦交國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

 


開放國家與天數分別為:貝里斯、多明尼加、瓜地馬拉、聖文森、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聖露西亞,可免簽證停留30天。

薩爾瓦多、海地、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則可免簽證停留90天。

外交部說,上述10個邦交國國民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台灣,須備妥下列要件:(一)持有普通護照,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二)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該目的地國之有效簽證;(三)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中華民國於105年1月12日開辦「電子簽證」計畫時將上列10國納入適用國家,上述10國均已給予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待遇。

外交部盼藉此簽證便利措施進一步增進與各國的觀光往來、商貿、人文等各層面的交流。 (中央社)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更新時間:2017/07/12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