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批檢辦案有3錯誤 北檢重砲回擊

2017/07/10 12:32
圖/中央社

前總統馬英九因教唆洩密案到法院出庭,他抨擊檢方辦案有三個嚴重錯誤等語;北檢今天舉行記者會駁斥,並抨擊馬英九蔑視法治、操弄民粹的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

這起教唆洩密案,台北地方法院在7月7日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庭。檢辯雙方庭上互有攻防,法官唐玥庭末諭知,本案訂於8月25日下午4時宣判。

 


庭訊結束,馬英九在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北檢的起訴書有3大錯誤,包括「以臆測為證據;靠羅織定罪行」、「檢方標準不一、前後矛盾」以及「檢方漠視、曲解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也與他在庭上的主張一致。

對此,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認為馬英九在庭外以不當言論干擾司法審判、誤導社會視聽,必須作出嚴正聲明。

北檢表示,馬英九聲稱本案是「以馬王不和的臆測當作證據,靠羅織定罪行」,但「馬王不和」是馬英九客觀顯露在外行為,且為眾所周知的事,並非政壇傳聞或本案臆測,他所辯顯為卸責之詞。
 


此外,馬英九指稱檢察官「曲解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等部分,北檢指出,並無標準不一前後矛盾,而關說司法者之所以未受刑罰,是因為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的規定。

北檢說,馬英九於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半餘,始終未曾對它立法科刑;在本件案發後,馬英九迄今仍未以卸任總統影響力,推動對關說司法者立法處罰,此又是誰之過歟?

北檢認為,馬英九藉著釋字第585號解釋,無限擴張總統權力,宣稱「不論進行中犯罪偵查之相關資訊是否具有司法屬性」,總統均有取得、處理、公開之權力,此舉不但把台灣的行政權及司法權合而為一,破壞權力分立憲政體制,且將使政治力長驅直入偵查核心地帶,馬英九的主張令人匪夷所思。

北檢強調,本案起訴後,經法官獨任審判,陸續諭知爭點及進行準備、審理、辯論程序,期間密集開庭審判,當事人應尊重法院的訴訟指揮為訴訟攻防;檢察官實施本案偵查、公訴蒞庭職務,亦秉持兢兢業業、如履薄冰的心情。

北檢說,馬英九身為前任總統及法律專業人士,竟說本案是「羅織入罪」,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的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馬英九時任總統時,負有「憲法機關忠誠」的義務,竟逾越權力分際,侵犯人民基本權利,事證明確。

北檢呼籲,馬英九應將訴訟攻防回歸證據辯證,勿再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干擾司法審判,則民幸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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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7/10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