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總統權解釋扁馬大不同 馬英九出3奇招拚無罪

2017/06/30 08:00

【鏡週刊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官司纏身,最有可能遭判刑的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台北地檢署起訴後已進入院方審理,馬英九近來首度祭出大法官解釋,強調擁有行政特權可公開司法偵查資訊,但檢方搬出憲法反擊,認為總統職權僅限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不能介入司法,不過,前總統陳水扁捲入龍潭購地案,法院以實質影響力一說,擴大解釋總統法定職權判扁11年徒刑定讞,馬英九也依樣畫葫蘆,「擴張」解釋總統具有司法機密是否公開的權力等3奇招,要力拚無罪。

6月16日,台北地院針對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三度開庭,馬英九出庭時炮火四射,使出三大招數試圖脫罪,首先是闡述他身為總統,具有是否公開犯罪偵查的行政特權,辯稱他當初只有聆聽黃世銘報告,並未介入特偵組後續偵查動作,以及委請前大法官吳庚等人提出2份法律意見書,強調是在調解行政與立法部門糾紛,最後則是痛批台北地檢署誤國,牴觸大法官解釋,濫權將他起訴。

馬英九使出三大奇招,核心架構全圍繞在大法官對總統職權的解釋,由於效力等同憲法,高於一般法律,馬打的如意算盤,正是從憲法位階來「擴張」解釋總統在憲法上的職權,企圖甩脫檢方一路糾纏的洩密刑事究責,由於全案已無證人待傳,7月7日辯結後宣判,一旦法官採信此說,馬英九將繼特別費案遭起訴後,再度無罪脫身。

對於馬出奇招,試圖拉高到憲法層次脫罪,檢方也回擊強調,馬英九誤導案情焦點說他沒有干涉案情,不過,馬被起訴的關鍵在於洩漏偵查秘密,何況馬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案情,若檢察總長可向總統報告偵查內容,那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當年向陳水扁報告偵查中的洗錢資訊,為何會被判刑定讞?

此外,檢方也認為,若總統有洩漏偵查秘密的行政特權,黃世銘又為何會被判有罪確定?釋字627號定義總統行使行政特權,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非「絕對特權」,也不容介入司法偵查個案。看完整內容


延伸閱讀
馬英九:有九二共識才有外交休兵
 

現在布局不嫌早! 大數據看2018北高市長選舉
馬英九:台灣選擇有限 九二共識可行
【馬案拚無罪】特別費起訴馬下場超慘 他考績吃乙還挨告
【馬案拚無罪】扁栽在實質影響力判11年 輪到他就不適用變輕判
【馬案拚無罪】複製特別費無罪模式 馬改變說詞求脫困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更新時間:2017/06/30 10:04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