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案追蹤】檢批馬英九擴權 馬英九反嗆檢曲解

2017/06/16 14:14

【鏡週刊報導】前總統馬英九遭立委柯建銘指控洩密案,台北地院今(16日)再度開庭,馬英九主張,總統的行政特權及於犯罪偵查資訊,但檢方認為,這是總統擴權,等同總統可有偵查權,後果不堪設想,聲請傳喚大法官出庭鑑定法律意見,馬英九批這是浪費司法資源、檢方曲解大法官解釋,最後法官駁回檢方聲請,全案訂於7月7日辯結,預計7月底前宣判。

檢察官指控馬英九違法將偵查中機密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並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偵查中機密交給江宜樺,對此,馬英九認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85及627號解釋,總統在《憲法》上有「行政特權」,有權決定犯罪偵查資訊是否公開,他為了維護司法純淨空間,處理立委涉及關說司法案件,並不涉及洩密。

但檢察官不認同馬英九的看法,強調行政特權僅及於檢察首長,並不及於總統,檢方認為,依據《憲法》及釋字第585號解釋,行政首長的定義,在偵查權的部分並不包括總統,檢方也指出,大法官627號解釋雖認為總統擁有國家機密特權,但那是限於國安、國防、外交領域,但本案並非涉及國安、國防、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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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6/1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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