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邁大步】立院協商同婚條文 綠委批:行政院不把立法院當回事

2017/05/31 13:21

【鏡週刊報導】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今天結束,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安排協商攸關同志婚姻法制化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過僅有民進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出席協商,國民黨和親民黨並未出席,協商會議決定依照去年12月26日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決議做成協商結論,送交各黨團簽名。

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有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蔡英文總統也要求行政部門後續依照釋憲結果,儘速提出具體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要如期完成三讀。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擔任專案小組的召集人,但目前還沒開會討論過,法務部對於版本不能表示意見,尊重立委協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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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5/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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