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邁大步】直接適用民法 要克服的有這些

2017/05/31 04:54

【鏡週刊報導】大法官宣告同婚合法化後,本刊掌握消息,行政院傾向優先在《民法》婚姻章增訂「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立即保障同性婚姻自由,《民法》修訂完成後,接下來再針對《民法》有諸多以異性或血親等基於身分而衍生的權利保障問題,技術上較難平等適用於同性婚者,能在《民法》設專章保障就設專章,如果還是不行,才另訂法律補《民法》之不足。

未來行政院版一旦確定,送進立法院後將與立委尤美女版本併案協商,屆時可能形成尤美女升級版與初審通過的原尤美女版本PK,其實,尤美女所提版本與行政部門初擬修法版本,漸趨一致,都是修《民法》婚姻章,唯一最關鍵差異在於,尤以增修《民法》第977條之1,同異性婚一律平等適用《民法》。但熟知《民法》的官員表示,「一律平等適用」技術上有些能適用,但有些則困難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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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5/31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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