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電視法 NCC:不會把手伸進媒體

2017/04/20 12:50
圖/中央社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徐永明今天表示,NCC在3月公告「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質疑黨政軍可能控制媒體;NCC表示,這是廣電法的子法,NCC不會把手伸進媒體。

徐永明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政府媒體轉型公共媒體嚴防看不見的黑手介入」公聽會。他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月公告「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其中第4條明訂,政府機關、行政法人等,得申請經營具「公共性或公益性」之電視事業,以更為含糊之用語,放寬政府設立電視媒體之限制。

 


徐永明說,政府應該作為受監督的角色,怎能再身兼監督者的媒體角色?球員兼裁判將喪失媒體存在意義;草案中並未明定「公共性或公益性」內涵,「將可能讓黨政軍再次控制媒體」。因此舉行公聽會探討如何區分公共及政府媒體,以及政府媒體是否應轉型成公共媒體等議題。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過去擔心媒體受市場、政府力量不正當扭曲,若媒體資金來源來自政府,界線到底在哪?公共媒體應支持民主政治發展、增加民眾對媒體親用權、維持文化多元性,像是央廣、公視等,「應該受到大眾監督,但免於市場或政府力量的干預」。

江雅綺說,央廣、中央社董事都是由政府指定,財源主要來自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財源是影響媒體方向很重要因素,很難達到公共媒體獨立性目標,她認為,如果要監督政府,是否要把這些政府媒體轉型為公共媒體?
 


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說,媒體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媒體要是誰當家執政,就替誰說話?還是無論誰執政都站在替人民有利的一方?無論是與公共電視整合成大的公廣集團,只要不是政府能直接指使的,制度設計都可以思考,是深化民主重要的方向。

NCC綜合規劃處副處長紀效正表示,「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自3月2日公告起60天,還在法規預告期,希望大家給NCC寶貴意見,是比較程序性、細節性,廣電法的子法,希望外界不要誤解。他說,「NCC不會把手伸進媒體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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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4/2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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