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男子涉姦殺陳姓小模,震驚社會,台北市民進黨議員王威中指嫌犯是性侵累犯,市府處以行政處分,沒有強制性,嫌犯規避接受輔導治療,籲中央修法提前、加強治療與追蹤程序。
依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第2項規定,性侵犯拒絕接受評估身心治療或輔導,市府可開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移送地檢署,可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
王威中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涉殺女模的嫌犯程宇是性侵累犯,從103年1月至今年3月,市府開罰5萬、移送3次,程宇仍姦殺女模。
王威中指出,程宇首次犯下性侵案時,對象是未成年少女,適用於刑法第227條、俗稱「兩小無猜」條款,雖初犯而不用到警察局登記報到,但被評估需接受輔導治療,程宇避不出席。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黃敬堯解釋,依「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制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開罰程宇,罰後程宇未繳納罰金,直接移送地檢署,程宇也受判拘役,黃敬堯說,移送後,下次開罰「歸零計算」,所以共罰5次、每次5萬元,移送3次。
黃敬堯說,有1次移送程宇時,程已入監服刑,所以不計入;另1次就是今年3月,還來不及移送,程宇就涉入女模命案。
黃敬堯坦言,行政處分沒有強制力,性侵犯也不會繳納罰鍰,呼籲中央立法機關能修法,省略行政處分,直接強制移送;社會局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副主任陳彥竹也說,北市性侵犯有4成不起訴,希望中央修法加重裁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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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08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