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資料畫面
彰化地院調查,頂新集團三董魏應充,逃漏營利等稅額總計6千6百58萬,雖然事後已經補稅,但仍舊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彰化地院今天宣判,魏應充有期徒刑3年,但可易科罰金每日3千元,只要繳328萬5千元就可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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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2/23 17:20
彰化地院調查,頂新集團三董魏應充,逃漏營利等稅額總計6千6百58萬,雖然事後已經補稅,但仍舊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彰化地院今天宣判,魏應充有期徒刑3年,但可易科罰金每日3千元,只要繳328萬5千元就可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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