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刑事案件被告要交保,得先繳一筆保證金,台中地檢署統計1988到1999年間的刑事案件保證金,累計已經超過1.4億沒人領回,現在上網公告,提醒具保人趕緊來領錢,因為金額都是上萬元,最高的還有70萬。不只台中,去年審計部也說,全台至少還有37億的保證金還沒歸還,如果在公告後2年內沒領回,就會全部充公納入國庫。
拉著行李箱進地檢署,裡頭裝的可是大筆現金,或者直接抱著鈔票進法警室繳錢,這些都是交保金,涉嫌刑事案件被告,親友提錢來保人,但案件偵結或判決確定後,交保金其實可以領回!不過台中地檢署統計1988-1999年這11年間,還有1700多名具保人繳了1.4億的交保金沒有來領。
記者洪彩綸:「地檢署的為民服務中心,它有一個項目就是發還保證金,往裡頭走它還設有一個專門窗口。」
具保人只要帶著證件,就能到櫃台領錢。
台中地檢署要趕緊結清,還上網公告招領,大案件百萬、千萬,甚至上億元的當然會記得,但公告金額中,除了3萬、5萬單筆金額,還有70萬、50萬沒人領,這對很多人來說也不是小數目。
台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郭景東:「(推測)應該是當事人,就是具保人,他可能地址有搬遷沒辦法聯繫到,或是他本人已經忘記有這筆保證金,或是案件審理經過比較久的時間。」
不只台中地檢署,全台統計還沒領回的保證金超過37億。地檢署強調,公告後會按照當初繳錢年份計算,至少公告2年,如果沒人領交保金,就會充公進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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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1/0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