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國昌爆經濟部長郭智輝辭去崇越職務時,公司未依規定發布重訊,郭智輝澄清皆依照法律規定申報。(圖/TVBS)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14)日在立院財委會中爆料,指出經濟部長郭智輝在辭去崇越公司的職務後,崇越公司卻沒有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且超過一個月才補發重訊,質疑證交所是不是遇到「大官就轉彎」?經濟部長郭智輝今(15)日出席公開活動時回應,我個人一定是尊重法律規定的,且都有依法申報,可能舉報的人沒了解狀況,讓委員產生誤會。
黃國昌在財委上質詢,郭智輝在就任經濟部長前,辭任策略長職務,理應崇越公司應該發布重大訊息,卻直到被檢舉後,崇越才超過一個月補發重訊,但後續證交所卻沒有開罰,質疑證交所是否遇到大官就轉彎?
黃國昌指出,郭智輝在今年4月16日辭去公司職務,按照證交法第25條規定,應該在次月5日以前,將4月持有股數變動情形向公司申報,公司在每月15日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不過崇越公司則超過一個月才補發。對此,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在財委上回應,首次都會發文警告,至於持股異動狀況,還需要再查清楚,如未確實依法申報就會處罰,將在一周內回覆。
經濟部長郭智輝則是澄清,到經濟部之前都有依法申報,且股市觀測站都有登載,可能舉報的人沒了解狀況,讓委員誤會,但至於離開公司後所發生的問題我就不清楚, 「我個人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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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15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