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吳宗憲。(圖/吳宗憲提供)
總統賴清德上任不到2個月,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貪汙收賄,收押桃園看守所,確定羈押2個月且不得再抗告。曾任檢察官且偵辦過鄭文燦相關案件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接受《TVBS新聞網》採訪表示,與此同時,鄭文燦有沒有其他案子在查,是有可能的,檢方調查案件不會只鎖定侷限一塊,且以鄭文燦的身份,要讓法官收押,依照他以前的經驗,「證據沒有到一個程度,法官不敢押」。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日前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對此,吳宗憲表示,除了華亞科一案,與此同時,鄭文燦有沒有其他案子在查,是有可能的,因為檢方在查案子的時候,不可能只鎖定一項案件不查其他,一定會有不同區塊同時在調查。
吳宗憲說,以鄭文燦的身份,要讓法官聲押,依照他以前的經驗,「證據沒有到一個程度,法官不敢押」,指此案與一般槍砲毒品的案子不一樣,檢方在偵辦政治人物時,相較於白領犯罪人,通常會把證據要求提高。
吳宗憲稱,檢方調查案件不會只鎖定侷限一塊,所以鄭文燦案件會不會有其他被告浮現,都是浮動的。他說,自己以前在查案時,「查A查一查,跑出B案;查第一個被告,結果發現其他共犯」,都是很常發生的,即「無辦法用現在已經曝光的事證推斷此案只有到此為止」,案子偵辦是非常浮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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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14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