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嫌貪汙遭檢方聲押,法院裁定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當庭提出抗告,桃園地院以「最速件」處理,今天上午派專車送抗告卷宗抵達高院,並即刻分案,最快下午會開始審理,晚上就會有結果!
記者吳宇雅:「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檢方查出涉嫌貪汙,最後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桃園地院以最速件的方式,送到高等法院這邊,如果最後撤銷發回更裁的話,最後也不會由同一個法官審理。」
專車10點從桃園地院出發,11點前就抵達高院把抗告書送到收發室,因為是最速件,星期一上班日一到,桃園地院開始作業,包含影印卷證送印蓋章,函稿製作好後指定專人辦理,高院承辦人即時處理分案,最快可能傍晚會開始審理晚上就會有結果!而還在等待法院結果的鄭文燦案,已經有不少焦點引起討論。
就是鄭文燦這500萬,只花不到半小時,律師就帶著保金現身辦保,拿出好幾疊2000千元大鈔。
記者吳宇雅:「鄭文燦交保當天是假日,雖然說至今都還沒有透露保金的資金來源,但是隨手就拿出這麼多的2千元紙鈔,也讓外界質疑,是不是早就準備好了。」
院檢不同調也引起司法界討論,因為其他被告都已經被收押,檢方訊後迅速聲押推論是掌握關鍵證據,但以法官的裁定理由,或許可能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稍嫌不足。
記者vs.法務部長鄭銘謙:「(為什麼送錢的人被收押了),(但收錢的人沒事),我想這個在桃園地檢偵辦中,那我們希望檢察官能夠詳細調查,勿枉勿縱。」
另外有法界人士認為,類似貪汙案件,搜索住家辦公室查扣手機都是常見的偵查程序,但鄭文燦只被約談算是罕見,不論最後高院裁定結果為何,勢必再掀起兩派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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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0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