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天說,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政府推出各項紓困措施,但有民眾陳情,向勞動部申請的新台幣3萬元急難救助金,因有債務而遭扣押,呼籲政府應立刻敦促銀行返還該救助金。
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衝擊,政府推出各種紓困措施,不過周春米今天指出,地方服務處接獲民眾陳情,該民眾表示,好不容易申請到的急難救助,但因為之前有積欠債務,在入帳後卻馬上受到扣押。
周春米認為,欠債需還債是社會中的鐵律,但這次紓困救助的目標族群,都是有迫切需要的弱勢勞工或自營工作者,因此若是急難救助金是可以被強制執行的標的,恐怕不符合紓困、救助的用意。
周春米表示,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一項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就已經明文「社會救助」不得為強制執行標的。此外,紓困特別條例也明確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周春米說,在這樣的架構下,竟然還發生金融機構不諳紓困規定,直接違法扣押的情形,政府應該立刻敦促銀行返還該救助金。
周春米呼籲,政府針對紓困條例中明定,急難救助金不得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應該向金融機構加強宣導,銀行則應加強法遵,否則急難救助的美意,將因此大打折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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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5/06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