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美國聯邦眾議院今天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壓倒性票數通過《台北法案》,盼能以實際行動反制中國長年壓制台灣行徑,並從經貿、國際參與及外交領域上整體提升台灣國際地位。
《台北法案》全名為《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依全名起首字母簡稱為TAIPEI Act),最早是由共和黨籍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盧比歐(Marco Rubio)等4位友台參議員於2018年9月共同提出。
2018年法案提出當時,由於中國強力在外交上打壓總統蔡英文政府,台灣已自2016年一連失去聖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馬、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薩爾瓦多等邦交國,而2013年與台灣斷交的甘比亞則於2016年3月與中國復交。
可惜的是,法案當時未能排上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議程,最後無疾而終。
去年5月23日,賈德納等4位跨黨派參議員決定捲土重來,再次在參議院提出《台北法案》。相較2018年版本,這次法案不只計劃協助台灣鞏固邦交國,更納入2項新的重點,包括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及增強美台雙邊經貿關係。
法案內容雖自提出後有經過數次修改,但重點仍圍繞在台灣經貿發展、國際參與及外交關係上。根據眾議院今天通過的修正後參議院版《台北法案》內容,法案共有5個章節(section),以下為法案重點摘要。
●美台互為重要經貿夥伴 籲雙方進一步增強關係
法案第3節指出,「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認為,美台雙方已建立強韌經濟夥伴關係,美國目前是台灣第2大貿易夥伴,台灣則是美國第11大貿易夥伴及重要農產品出口地。法案表示,強健美台經濟關係一直帶來正面影響,包含刺激經濟成長及為雙方人民創造工作機會。
法案敦促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與美國國會協商,尋求機會進一步增強美台雙邊經貿關係。
●台灣國際參與受阻 籲美方以行動支持協助
法案第4節指出,美方應在適當情況下,支持台灣成為所有不以主權國家為參與資格的國際組織會員,並在其他適當組織中取得觀察員身分。
此外,法案呼籲美國行政部門應指示美方在上述組織中的代表,透過「美國意見的表達、投票及影響力」,支持台灣取得會員或觀察員身分。法案也敦促美國總統或其指派代表,應在領袖高峰會、美中全面經濟對話等任何與中國的雙邊互動中,支持台灣取得上述組織會員或觀察員身分。
●反制中國奪取台灣邦交國 籲美方建立外交「賞罰制度」
法案第5節指出,「國會意見」認為,美國行政部門應支持台灣強化其正式外交關係,以及與印太區域和世界其他地區國家的夥伴關係。
為了達成這項目的,法案呼籲美國行政部門在適當情況並符合美國利益下,對於明顯增強、強化或「升級」(upgrade)與台灣關係的國家,應考慮增加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反之,對於採取嚴重或重大行動對台灣安全或繁榮造成傷害的國家,美方應考慮「改變」(alter)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
法案也要求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後1年內,並連續5年時間,每年針對符合上述情況所採取的作為,向適當國會委員會報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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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3/05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