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立院座談會 教師家長團體針鋒相對

2019/04/17 12:57
圖/中央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教師法修正草案,今天舉辦座談會,教師團體認為草案將使教師陷入動輒得咎的困境,家長團體則呼籲儘速通過,讓不適任教師退出校園。

教育部初步彙整立法院朝野意見,目前修法共識是傾向將不適任教師分成「涉及性平案件」、「身心傷害」、「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其他」4類。教委會預計今天聆聽各方代表意見後,於29日進入逐條審查階段。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形容這次修法是「倒洗澡水,連嬰兒也倒掉」,修法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任何法條規範教師聘約期滿,學校一定要續聘,「是不是急著要處理掉教師,老師不乖乖聽話,表現再好,也能夠不讓你教下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表示,現在的修法版本幾乎是教師刑法,草案近1/3都在規範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加上特定團體竭盡所能對老師栽贓抹黑、刻意放大個案,讓人以為不適任教師充斥校園。他並質疑修法中有太多不確定的法規,可將教師羅織入罪,是在推動奴性教育,讓教師噤聲。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草案最恐怖的就是取消了全國教師的續任保障,且立法未周延區分罪名性質,恐使過去遭判2年以上的政治犯、思想犯、社運犯,都被排除擔任教師的資格。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盟)理事長彭淑燕表示,全國各地都有孩子每天在教育現場受傷害,家長每晚在哭泣,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不彰,在於教評會中仍以教師代表居多數(超過1/2),基於同儕情感,要處理掉同為教師的人勢必很為難,「人最好不是我殺的」。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全志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修法要找到平衡點,目前每年只有約0.006%的教師遭不適任處理,顯然不可能那麼少。法律過度保障的結果,就是讓教師職業變成只進不出的吃大鍋飯,而孩子持續受到傷害,「別人的囝死袂了」。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台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即便修法增加教評會的外聘委員,學者、專家仍會以具教師身分者為多數,因此不會損害教師專業。站在家長立場,就是希望能夠過這一波修法,讓不適任教師能儘速離開校園。(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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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17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