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停車場2死 凶手「仍可教化」逃死刑

記者 李潔 / 攝影 王興堂 報導

2018/04/13 13:30

又是為了殺人凶手「有沒有教化可能」,最高法院撤回死刑!2015年台北市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凶手陳福祥一、二審法官依殺人罪判死,但他不滿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指出,陳福祥的臺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確實顯示有反社會人格但沒達到標準,還有教化可能,需要醫師與社工綜合調查才能判定,因此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黑道天道盟分子陳福祥,2015年他在峨嵋街停車場疑似因為毒品黑吃黑,槍殺一對堂兄弟,只是一、二審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上訴到最高法院時卻被撤銷、發回更審;最高法院指出,陳福祥在告院審理時供稱,是誤認蔡姓被害人要掏槍,為了自保才會開槍殺人,但在羈押庭審理時他卻說,自己沒有毒品可以交易,一開始就是要射殺蔡姓堂兄弟,對方被槍殺時根本毫無反抗,疑似為了錢狠心犯案,法官認為這2次的供詞出現矛盾,需要重新釐清;另外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顯示被告有部分反社會人格但沒達到標準,只是目前卻沒有排除嫌犯可否接受矯正治療,必須由醫療人士綜合調查才能認定。

律師廖芳萱:「除了你鑑定報告之外,你可能還要找鑑定人當庭在法院裡面去釐清,因為很多時候鑑定報告不能表現出完整的鑑定情況與狀態。」


1998年同樣也是情節重大的凶殺命案,被列為頭號槍擊要犯的陳勇志,在台南一間KTV連開8槍掃射,造成2死2傷,案件過了20年,當時台中高分院也判死,但最高法院卻認為沒有釐清學歷,撤銷死刑。
 


律師廖芳萱:「學歷只是說你的智商是沒有問題的,你是不是真的是反社會性的人格,可能還是有心理層面的因素,它並不是絕對,當然它也是考量的因素但不是一定有必然的關係。」


自從兩公約在國內法律有效力,除非嫌犯犯情節重大,法官不得判死極度保障人權,這回2名槍擊要犯死刑全被撤銷、重新審理,能不能教化,看在死者家屬眼中,難以抹去的傷根本無法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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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4/13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