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3年前台北市信義區發生夜店殺警案,今天上午二審宣判,一審時主嫌曾威豪被法院判處8年6個月,上訴後二審法官改判曾威豪10年有期徒刑,妻子劉芯彤則是維持一審判決,另外嫌犯萬少丞也改判8年8個月,其餘共犯的刑度也有增有減。
全案緣於曾威豪與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在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事後糾眾前往尋釁鬥毆;員警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遭曾男等「中山好青年」群組成員圍毆致死。
台北地方法院陸續判本案的60多名被告有罪,其中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分別判處被告許淳凱13年、蕭叡鴻9年6月、曾威豪8年6月、劉芯彤9年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今天針對曾威豪等68名被告做出二審判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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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2/28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