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騙11歲女童說會求婚,奪走了女童的初夜,竟然獲得交保!這名與女童差了18歲的嫌犯,前天以慶祝女童生日初相會為由,假冒成堂哥到學校帶走女童,一出校門就直奔摩鐵發生關係,警方後來循線在摩鐵逮到企圖毀滅證據的他,依違反性自主罪移送,但檢聲押沒有獲准,法院裁定7萬元交保,讓家屬直呼太離譜了!
穿著迷彩上衣的29歲男子,就是涉嫌奪走小5女童初夜的嫌犯,法官裁定他7萬元交保,女童媽媽實在難以接受!
女童媽媽說:「自從知道他交保後,大家都嚇死了,隨便便讓他出來,變成我們要看緊她,他如果再來找,我要怎麼辦」
嫌犯與11歲女童在網路上相識,甜言蜜語叫她寶貝,女童禮拜一生日當天在學校上課,早一天就在學校附近投宿的他,跑到學校謊稱是堂哥,要叫女童回家開門幫忙修電腦,老師大意放行,沒想到,他載著女童直奔1公里外的摩鐵發生關係,90分鐘後,警方循線前往摩鐵,撞見他提著沾血衛生紙企圖離開滅證,當場逮人。
女童媽媽說:「之前他假釋,還有4年刑期還沒服滿,這次隨便讓他保釋出來,不覺得離譜嗎?一個孩子這麼小,這事明明這麼嚴重。」
29歲的嫌犯,6年前販毒遭判10年,今年初才假釋,沒多久就酒駕被抓,獲得緩起訴後,他在臉書上加女童為好友,頭一次見面就騙她會求婚,奪走女童初夜,家屬不禁質疑,還在假釋中又犯罪,可以交保嗎?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蔡雅惠說:「雖認被告罪嫌重大,惟審酌被告尚無逃亡之虞,本案證據均已扣押,並有被害人及證人等供述在案,無滅證之虞。」
嫌犯涉及違反性自主,可處3到10年徒刑,雖然檢方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沒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加上所犯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以7萬元交保,家屬不服,說是如此一來,將驚恐度日,只能全天候緊緊守護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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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0/04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