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拿電擊棒炫耀,觸法被警方帶回派出所!新北市三峽一名16歲沈姓少年,下課後找朋友到公園聚集,從包包拿出一支電擊棒炫耀,附近民眾目擊以為發生糾紛趕緊報警,事後少年供稱電擊棒是從家中帶來的,約朋友在公園聊天沒有傷人,但因為帶電擊棒被依社維法帶回警局。
少年vs.警方:「我們剛來,我剛下課來這邊。」
公園裡聚集8名少年,看到警方來了,還有說有笑,他們不知道自己闖禍了。警方在藍色包包東翻西找,搜出了違禁品一把電擊棒,但警方盤查少年身分,他們還想裝傻。
少年vs.警方:「(你什麼時候出生的)不知道,別耍我喔!不知道就帶你回去而已!叫你爸媽來找你。」
事發在三峽介壽國小後方的公園裡,當時附近民眾報案,看到少年聚集,還拿著電擊棒玩耍,發出電擊聲響,以為這些人要來鬧事,警方獲報後,5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
三峽派出所副所長劉銘輝:「初步檢視這支類似手電筒電擊棒是具有殺傷力的,據沈姓少年講,是說從家裡帶出來的。」
持電擊棒少年:「可能剛剛我們互嗆,讓人家以為我們在吵架啦。」
帶電擊棒的是這名16歲的沈姓少年,他向警方供稱,帶電擊棒只是要炫耀給朋友看,並沒有傷人,但警方發現這支電擊棒具有殺傷力,事後將他們依社維法送辦。
警方:「現場逐一搜一下,看有沒有電擊棒,通通帶回派出所。」
發出電擊聲響,像這種電擊棒屬於管制用品,購買時需要登記身分,少年拿的電擊棒外觀像手電筒,網路上就能購買,但也具有殺傷力。8名未成年少男少女,下課後聚在公園聊天,拿著電擊棒想耍帥,沒帥成通通被帶回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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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9/14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