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阿伯酒駕騎電動腳踏車,在路口跟轎車發生擦撞,他不只肇事逃逸,警察到場阿伯還辯稱自己是一路「踩」著電動腳踏車,因為他知道騎腳踏車酒駕最高罰600元,如果騎動力車要罰到6萬元,差了200倍,但阿伯騎車過程都被轎車行車紀錄器拍下。
阿伯騎電動腳踏車,越騎越往路中央,空隆一聲轎車搖晃,撞到了,但阿伯停在路口下一秒頭也不回,向右轉,駕駛超傻眼立刻追上去,阿伯肇事逃逸還裝傻,駕駛氣炸,一說有行車紀錄器阿伯才肯乖乖停路邊,警察到場,62歲的阿伯全身酒氣,還急著澄清他是一路踩電動腳踏車,不是催電動ㄟ,因為阿伯也知道酒駕騎腳踏車罰卡少,酒側值高達0.8毫克,車主再提供行車紀錄器證明阿伯當時兩腳根本沒動,一路在彰化和美鎮上搖搖晃晃。
大霞所所長林春發:「慢車的部分在處罰方面是300-600元,那動力機械酒駕的話是處罰1萬5到6萬。」
電動車酒駕比照騎車、開車,最高金額差了2百倍,難怪阿伯醉了也堅持是用騎的,最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阿伯,再開出1張肇事逃逸罰單1000-3000元,這一罰看阿伯下次還敢不敢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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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6/10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