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需還原誘姦背景 一一尋找林的同學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顧守昌 報導

2017/05/10 12:27

陳星的聲明把關於「權勢誘姦」撇得一乾二淨,整起事件偵辦進度,檢方目前只有去陳星位於台北內湖的住處搜索,請陳星到台南地檢署訊問,要拼湊出是否誘姦的背景,因為林奕含已經過世,再來是只有網友鍵盤辦案,毫無具體犯罪事實,檢警得一一找出當時林奕含與陳星共同上過課的同學,還原背景。

 


林奕含事件發生不久,所有相關補習班急著自清,這一家位於台南的補習班,當時更是急著把陳星的字樣清除,因為林奕含與陳星初次認識就是在這裡。

根據陳星的聲明,他說同心補習班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但是這一張照片,現在去了哪裡?補習班已經改朝換代,林奕含已經過世,拍照時,是不是真如陳星所講,2人初試時林奕含已經滿16歲,需要檢察官調查,林家人配合,還要找出當時跟林奕含一起補習的同學。

承辦員警:「人事時地物我們現在要查證是有點難度,還在等待家屬來給我們提供相關的比較具體的資料。」
 


要拼湊出當年陳星是否利用權勢誘姦尚未成年的林奕含,專案小組除了閱讀陳女作品,統計發生關係次數與相關角色關聯性外,也持續蒐集林女所有訪談紀錄以及網路、林父聲明、民代發言內容,檢警偵辦陷入困難,一是沒有具體的犯罪事實,因為全部都是小說,與網路傳言;二是沒有證人,林家人到目前為止,都只透過書面聲明,沒有出面也沒有出庭應訊,檢警想要接觸,也考量喪女之痛,沒有強制要求做筆錄,再來是,沒有被害人,林奕含已經過世,是不是誘姦、當初是不是未滿16歲,陳星沒有坦承,警檢就得一一找出當時跟林奕含一起補習的同學,才能釐清,因此,台南地檢署目前還是以他字案偵辦,而非偵字案。

南檢襄閱檢察官陳建弘:「相關的偵查細節,我們會全案由偵辦的承辦檢察官,來針對整個內容做審慎的評估跟調查。」

檢方透露,已訪談周邊相關人,希望拼湊並還原當年背景,林奕含事件從本來從無從辦起,因為社會氛圍變成不得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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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5/1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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