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性搔反成「被告」 母憂個資外洩遭報復

2017/05/08 18:14

持續追蹤,女學生在公車碰到色狼,反而成為誣告罪被告,被害人母親說,剛開始女兒必須親自出庭,直到跟法院反應,是性搔擾延伸出的官司,女兒出庭看見嫌犯,恐怕會二次傷害,後來才隔離訊問,萬一到時判決書下來,住家地址還可能被對方知道,現在提心吊膽,律師說,避免個資外洩,民眾可以跟檢察官或法官反應,把收件地址改為親友家或律師樓,請他們幫忙代收。

 


公車靠站,兩名男子依序上車,任誰都想不到,這名長相斯文的男子,竟然朝女學生伸出狼爪,每次開庭,都是被害人母親出席,因為那次案發後,女兒身心受創嚴重,但提告後反被控告『誣告』,讓女學生母親覺得很恐怖的是,個資會不會被對方拿到。

遭騷擾女子媽媽:「他在開庭的時候,他好像有問,說他跟某人問到電話,我覺得是不是我們的資料,其實沒有被保護的很好。」

家屬的擔心,不是沒有理由,因為成了被告後,女學生必須親自出庭,而且,過去的判決書裡,包含被告和提告人,他們的姓名、年齡和住家地址,都會清楚記載在文件裡,這些個資被嫌犯取得,他們的安全,誰來保障?
 


遭騷擾女子媽媽:「在騷擾案上我們是有申請保護,因為被告人必須出庭,被告人是沒有那層保護色的。」

過去,許多性搔擾的案件,很少會有被害人回頭被告,如今,女兒得面對色狼,母親也覺得弔詭,不過,律師說,如果因為性搔擾和性侵害,成了被害人成了誣告的被告,收到開庭傳票,可以聯繫法院,以這是前面的案子衍生的司法案件,碰上提告人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請求法院安排隔離訊問。而個資部分,也有解套方法。

律師陳克譽:「讓我們在實務上面,可能會用送達代收,就是你設一個送達代收人,到時候你相關的判決,相關的文件傳票,法院可能送到送達代收人,就視為本人送達。」

律師說,以個案來講,實務上法院都會交給同一個檢察官調查,因為,案件是否亂提告,偵辦過的檢察官最清楚。把法院當廚房跑,女學生母親只盼望,司法替女兒爭公道,給色狼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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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5/0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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