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代表選舉黨齡 青年黨員聲請假處分

2017/03/15 12:11
圖/中央社

多名國民黨青年黨員指控國民黨在黨代表選舉前2個月,提案通過修改候選人黨齡資格,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扼殺青年參與空間;他們在律師陪同下,今天赴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凍結此提案。

國民黨中常委呂學樟等26名中常委提案,黨代表為基層重要幹部,條件應比一般黨員嚴謹,現行候選人資格與新徵黨員資格一樣只須滿4個月,是否適格有疑慮,因此提案修訂第20屆全國代表大會黨員代表選舉規定,候選人黨齡資格規定為1年。

 


為此,國民黨青年黨員李旨揚、簡皇譽、牛煦庭、許明偉等人今天指出,國民黨在1月10日就公布「第20屆全黨代表選務作業辦法」,但部分中常委卻在3月8日強行提案通過,修改候選人黨齡資格,扼殺青年參與空間。

他們解釋,黨主席與黨代表選舉將於5月20日舉行,16年來國民黨參選黨代表的黨齡規定是要滿4個月,但中常委卻提案將其改為1年,這種突襲式的方式充滿政治算計,也影響黨員權益。

這群青年黨員也說,國民黨還要再敗幾次才會痛徹心扉、真心改革?因此決定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主張縱使過半常委通過,此提案仍屬違法決議,自應無效,希望法院凍結處分中常會此破壞制度的決議。(中央社)

更新時間:2017/03/15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