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高雄市仁武區一家冬瓜茶工廠違法添加工業用石灰,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涉犯食管法與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實際負責人朱姓女子及登記負責人楊姓男子。
高雄地檢署指出,雄檢檢察官指揮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偵辦高雄市仁武區這處冬瓜茶工廠違法添加工業用石灰案,查出被告兩人明知食品如有添加未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許可的食品添加物,不得製造、加工、販賣;且食品如有添加食品添加物,應於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食品添加物名稱。
檢方表示,被告兩人明知工業用石灰未經向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許可文件,不得供為食品添加物使用;而食品添加物於食品製造過程中,也應符合衛生福利部發布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檢方查出被告兩人與顏姓員工等4人(另為緩起訴處分)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共同基於詐欺取財及販賣添加非法添加物食品犯意聯絡,自民國103年3月起至105年1 0月被查獲,由朱女向不知情廠商購入工業用石灰,再將生冬瓜片浸泡於添加工業用石灰的石灰水中,進行熬煮,使冬瓜片纖維化而久煮不爛,增加賣相並降低製作冬瓜糖磚、冬瓜條的成本,犯罪所得約達新台幣1486萬元。
雄檢偵結,檢察官認朱女及楊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兩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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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10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