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混不下去」無照撞人 恐嚇被害人賠錢

記者 陳志忠 報導

2017/03/05 11:42

撞人還恐嚇!彰化一名曾姓男子開車擦撞梁姓男子的車到警局做筆錄,警察發現曾姓男子是無照駕駛,開罰6千元罰單,但他走出派出所後心生不滿,出言恐嚇梁姓被害人「不處理罰單,就要讓他混不下去」,被害人嚇得到超商乖乖領6千元,事後告上法院,曾姓男子被依恐嚇取財起訴,恐怕要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警方:「尾隨被害人後面,逼被害人前往超商提款。」

被害人一走出派出所就遭到白衣男恐嚇,逼他到超商領錢幫他繳罰單,撞人還要求對方賠償到底怎麼回事。

銀色轎車打橫在馬路,車屁股撞上對向轎車,曾姓男子當時開車載女友,從員林市新生路倒車迴轉時,撞上梁姓男子的車,警方到場處理,發現曾姓駕駛根本沒有駕照,開發6千元罰單,他走出派出所越想越生氣,和女友先是阻擋梁姓被害人上車,嗆「這麼愛報警要找人來處理他」,女友還拿三角錐作勢要砸被害人的車,恐嚇要讓他在員林住不下去,還烙下狠話「不能報警,否則要讓你死得很難看」,被害人害怕,被逼著到超商乖乖領6千元了事。
 


莒光派出所所長黃森湖:「曾男被罰6千元的罰單,心生不滿所以就向被肇人恐嚇。」

梁姓被害人事後報警,彰化地檢署認定曾姓男子跟女友涉及恐嚇取財,將2人起訴,原本小車禍無照駕駛罰6千,搞到2人恐怕要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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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0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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