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起盜刷案,警方指出,向銀行申辦刷卡簡訊通知,是一個好方法,或是刷卡店家完成交易,向銀行請款時,接收電子郵件確認,要是這些服務都沒有,等到月底,收到信用卡帳單,消費者得打電話給客服,簽一張「否認交易證明」,確定這筆消費不是自己產生的,就能免賠,但簽名有法律上效力,不能隨便亂指控,否則觸犯偽造文書罪嫌。
敲敲鍵盤,填入信用卡卡號資料就可以輕鬆購物,但有心人士也用別人的卡盜刷購物。
記者吳虹儀:「許多消費者,不知道自己被盜刷,直到月底收到帳單之後,才發現有人花自己的錢,買了不該買的東西。」
信用卡已經被盜刷快要一個月了,消費者渾然不覺,等到發現了民眾都怎麼反應。
民眾:「打電話問客服吧!應該是聯絡刷卡銀行那邊吧!停卡然後報警。」
民眾處理方式不外乎就是打電話給銀行停卡,找方式斷掉這筆交易,但其實在事前可以預防,警方提醒消費者可以在辦卡時,就申請簡訊通知服務,當信用卡一刷,消費者就會收到簡訊通知,像是國泰世華銀行聯邦銀行只要刷滿3000元,消費者就會收到簡訊,有些則是消費者可以自行設定金額大小,另外消費者也可以像網路銀行,申請電子郵件通知,只要消費成交,就會收到消費成交回報的郵件,但萬一等到收到帳單了才驚覺被盜刷,銀行會請消費者填寫否認交易證明,確定這費用不是自己花的。
刑事局偵查第一隊隊長莊明雄:「交易證明書,是一個合約書,它就是一個否認的證明,真的交易是盜刷的話,銀行會依據合約書,對當事人提刑事或民事的賠償。」
只要證明這筆消費不是由自己產生,簽下姓名留下資料,但這要看清楚擔保自己沒有造假,否則可能會吃上偽造文書或是誣告罪名,刷信用卡時除了緊盯卡片,在申辦時多幾道關卡,就能把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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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12/10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