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軟體、網頁慢慢崛起,成為現代人新的溝通交流管道,不過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發現,有高達7成7的女性,都曾在社群網頁上,或者以電話簡訊被騷擾過,而這些騷擾者更以不具名,或者多重帳號的方式,持續不斷騷擾,但就現行法來看,如果沒有涉及公開辱罵或者恐嚇,就算保留了證據還是難以構成提告要件。
手機簡訊匣一滑開,數十數百甚至到達數千封的騷擾簡訊滑不完,「很愛你、不要離開我、不要你忘記我」各種露骨的言論,都是來自同一支手機號碼,電台主持人余秀芷長達5年,甚至持續都還在被陌生人騷擾當中。
被騷擾者余秀芷:「這樣的狀況、這樣的模式,是每一天都在進行中的,所以在隔天之後,他又再一次的出現。」
不只接到簡訊,這名騷擾者甚至滲透他的社群網頁,不斷私訊奇怪言論,批她畜生不如,甚至還開雙重帳號持續騷擾,說她仗著社會資源,欺壓別人 別怪他反擊,兩人明明不認識也沒有任何瓜葛、私交,這名騷擾者卻還在臉書上公開留言,說要到警局釐清事端所在,讓余小姐十分頭痛。
被騷擾者余秀芷:「你就會覺得好可怕,他已經出現在你真實生活當中,他已經不是其他朋友告訴你,你不要理他就不會有事了。」
不是單一個案,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16歲到24歲年輕女性就有12.4%曾被跟蹤騷擾,累計高達18萬名受害者以跟騷型態來看,有高達7成7都是以通訊方式進行,這些人躲在螢幕背後,受害者只能截圖保留證據,但告的了嗎?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那公開言論只要他沒有涉及到恐嚇你、威脅你,其實他未必會觸犯到法律,那如果私訊當中他可能謾罵你,甚至表達愛意,那可是你可能當事人你覺得很煩,我們的法律目前無法針對這個部分處理。」
以現行法來看,如果沒有涉及公開辱罵恐嚇就無法構成提告要件,再來就性騷擾防治法來看,也只是行政法,沒有立即性的嚇阻效果,社群的崛起,雖然是時代的一種溝通進步,但隱含的問題恐怕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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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11/16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