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女首次當房東,卻慘遇「租霸」毀屋落跑!一名36歲的張小姐,省吃儉用在台中北區買下一戶舊公寓,以每個月6800元出租給在酒店上班的梁先生,承租到第2年開始拖欠房租,10月底搬走後,還積欠6萬多元的租金和水電瓦斯費,將近7萬元,人落跑就算了,還在屋內留下滿地貓屎跟菸蒂,讓她欲哭無淚。
住家廁所本該是乾淨整齊,但遇上惡房客被惡搞成這樣,地板整片髒污,洗手台、馬桶白色變成黃黑色卡滿污垢,架上堆放100多個打火機,走到外面一看到陽台更誇張,衣架掉在地上,旁邊一顆顆黑色物體竟然是貓屎,窗台塞滿菸蒂,好好一間公寓卻被弄得像是惡臭廢墟,而房客不只骯髒還積欠房租,不付清人就搬離。
房東張小姐:「他沒有繳的水電費大概9000多元,所以多加上一些費用,再加上房租差不多7萬元。」
惡房客36歲梁先生簽約1年,第1年他正常繳錢,但從第2年3月開始他每個月幾乎都要三催四請才會繳交房租6800,現在一共欠了6萬多元跟水電費,人卻跑了。
房東張小姐:「我一進去真的是傻眼,真的是大傻眼、欲哭無淚,晚上睡不著,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房東張小姐是小資女,為了存錢買小公寓曾經到澳洲打工,省吃撿用甚至吃同事剩下的便當、撿拾寶特瓶變賣,3年前總算存夠68萬,買下台中光正街5樓公寓,沒想到租給梁先生不付租金就算了,還留下待繳水電帳單跟滿地垃圾貓屎,比起遇到惡房客,房子還不如不租人。
房東挑房客除了看仔細也要會自保,簽約前先拍下房子現況紀錄清楚,積欠租金能從押金中扣除款項,提前終止租約條件也要雙方簽名同意,家具被破壞除了蒐證半年內請求賠償,租約寫清楚才能自保,否則房客跑了很難求償。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16/11/12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