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到處出租套房、騙取房客財務,這回又再添一筆敗訴!張淑晶去年出租新北市一間套房,房客才剛要搬進去,卻說房間漏水要維修,請他們先到的房間住,一直沒有修好,之後還再向房客索取違約金和租金,甚至包括媒體進屋採訪也要收11萬,總共強行索取高達26萬元,讓房客氣得告上法院,台北地院認為張淑晶扣只能向房客索取使用別間房間的租金,因此判決要還房客5萬21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惡房東張淑晶官司纏身,18日再添一筆敗訴,施姓房客即使勝訴,但回想整個過程還是好無奈,去年1月她和另一名張姓房客和張淑晶租套房,在張淑晶半強迫式的要求下,付了租金、押金和其他相關費用等,共5萬3700元,沒想到正式入住那天,張淑晶才說,房間漏水不能住,提供另一間房,讓他們放行李後,就置之不理,2週後房客提出解約退錢。
房客說張淑晶反向他們獅子大開口,明明是她拒絕讓房客還鑰匙,卻要求賠償違約金、鑰匙沒還罰金、房間租金,甚至讓媒體進屋採訪,也要付11萬餘元的賠償金,總共索賠26萬4千元。
法庭上裝病拖延時間,不斷哭鬧說自己很委屈,還利用法律知識攻擊房客,沒在相當期限提出解約,也沒有依法催告,無權要求,又說自己有給房客其他房間使用,沒有虧待他們。但法官認為,張淑晶既然承諾租給房客,就不該給了其他房間後,撒手不管,判房客勝訴,房客可以依約要求張淑晶退還所有押租金共5萬2100元。
張淑晶不願接受採訪,不過對於施姓和張姓女房客來說,司法總算還給他們公道,也終於可以脫離惡房東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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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8/18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