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溫泉區散步 女領隊遭撞飛墜橋慘死

記者 謝古菁 苗栗 報導

2016/07/26 11:34

苗栗泰安溫泉區發生女領隊被撞飛,摔到橋下傷重不治的車禍意外!警方調查發現,肇事駕駛是當地一名葉姓義消,他告訴警方案發當天傍晚,他協助登山步道搜救任務,結束後下山,因為太累了才會失控撞向橋邊護欄,但他辯稱不知道有撞到人;但檢警查出,他上山搜救只花了2個小時,下山離開到案發地點,還跟朋友在便利商店坐了一段時間,究竟真的是太疲勞,還是有酒後駕車,目前被檢方依過失致死及肇逃罪名移送,6萬元交保候傳。

晚間8點多,女領隊獨自散步在泰安溫泉區,後方突然出現轎車,原本一路逆向,接著突然切向右邊,直接撞向走在橋邊女領隊。

 


員警:「切回本車道,直接沒有煞車,把女性死者撞到橋底下去。」

轎車撞到整輛車彈了起來,也把女領隊撞飛摔進20公尺河床上,駕駛下車查看了一下,沒人發現,他趕緊逃離現場,直到19個小時後,才有人發現女領隊,但她已經傷重不治。

警方根據監視器,查出肇事駕駛葉姓義消,約談到案,他自稱因為案發前上山協助搜救山難,太累了才會失控撞車;但根據消防隊出勤紀錄,四點半接獲通報,肇事義消在5點半才跟著上山,接到受傷登山客後,7點半順利下山,中間過程只花了2小時。
 


肇事葉姓駕駛:「去那個山難啊,回來就太累。」

另外登山步道入口距離案發地點只有20分鐘車道,肇事駕駛搜救結束後,到撞上女領隊,間隔了一小時,這段時間究竟去了那裡?

記者:「撞到護欄你沒有感覺?你有撞到人?」肇事葉姓駕駛:「沒有。」

肇事駕駛自稱,搜救完畢後,跟朋友在便利商店外坐了一會兒,沒有喝酒,僅管到案時酒測值0.54,但他說是白天去挖生薑草時喝了點酒,加上案發超過19小時,沒辦法認定是否酒駕肇事,依過失致死跟肇逃罪名,移送法辦。
 

更新時間:2016/07/2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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