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陌生男盯胸部急躲 2女受害竟無法可管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黃建國 報導

2024/11/07 19:17

台北市有女子控訴,在捷運善導寺站外,被一名講電話的男子,凝視著胸口,讓她感到相當不舒服趕緊離開,隨後拿起手機蒐證,想提醒其他人,卻發現這名男子又盯著另一名女生胸部看,但法界人士這樣沒禮貌凝視身體,只有在工作場合中,才可能觸法。

圖/TVBS
 

紅色條紋上衣男子,正在講電話,一邊講一邊疑似在尋找目標,看到有人女生走過來,他越靠越近,直接站在面前就往對方的胸口盯著,嚇得對方趕緊離開躲得遠遠地,而紅衣男繼續講電話左顧右盼,拍下影片的人也指控在不久前,也遇到一樣狀況。

當事人:「他一樣拿著手機,他就有點微蹲正眼直接正視我的胸部,就是嚇到往後退了一下,我看到他往另一邊走,然後他對那個女生做差不多類似的事。」

事發就在,4日下午兩點多,善導寺捷運站的1號出口,被盯著看的女子,嚇了好大一跳,躲開後想要拿手機蒐證提醒其他人注意,卻發現他還繼續尋找下個目標。
 

記者蘇珮語:「當時這名男子就站在捷運出口等公車的地方,只要有年輕女性靠近,他就會盯著對方的胸口一直看,讓人感到相當不舒服紛紛走避。」

其他民眾:「我會先走開如果他繼續跟著我我就會報警,如果時間夠就來得及做這件事(報警),但是如果時間不夠就先離開。」

實際詢問其他女性民眾,遇到類似狀況,幾乎都會直接離開現場不會報警,但其實即使報警,恐怕也沒有構成性騷擾。

非當事律師莊艾潔:「如果在工作場所帶有性意味,不當凝視他人的胸部,會成立性騷擾而受行政的處罰,但不當的凝視的部分目前並沒有刑事責任。」

根據法令規定,工作場所性騷擾準則,如果有不適當地凝視、觸摸或者嗅聞,別人的身體,就構成職場性騷擾,但如果是在外面,拿來規範一般民眾的性騷擾防治法,則規定要親吻、觸摸或擁抱,也就是說只有凝視的話,在公共場合恐怕沒有違法。

再看看當事人拍的畫面,男子沒有跟蹤只有盯著,就連跟騷及社維法可能也無法制約,只能靠女性民眾自己閃避。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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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07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