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慢」字沒停車挨罰! 警認錯開將撤單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葉奉達 李讚盛 報導

2024/09/25 19:18

屏東有一名男大學生,騎車行經路口時,卻被員警攔下,開了一張「不依規定停讓」的罰單,讓他覺得不合理,因為地面上只有「慢」字的標示,讓他直呼是考到駕照以來,收過最荒謬的罰單,而事後警方也證實是開錯,將會協助撤單。

圖/TVBS
 

巷弄內,大學生騎車速度並不快,正常行駛在車道上,但沒多久,員警卻追了上來,把人攔下開單,而且開出的罰單,讓當事人陳同學覺得莫名其妙。

當事騎士陳同學:「我們有收油門,然後警察在那邊他說我們收油門說沒有煞車,那他在前方要怎麼看到我們的煞車燈呢。」

事件發生在屏東,24日中午12點多,當時陳同學行經香揚巷和瑞屏街口,當時他行駛的路段,地上寫的是慢字,左手邊的瑞屏街才有「停」字,但卻遭警方攔下說他沒停車,開出了一張行經有停字交叉路口不依規定停讓的紅單,讓陳同學很納悶,難道慢字也要停?而且有不少大學生都遇到類似狀況
 

其他大學生:「時速已經是大概4、50公里,那如果我們已經有收油門了,我覺得我們已經有符合慢這個規定,然後可是警察還是攔下我們,對我們說就是要開單這樣子,我會覺得說會有點要刁難的感覺。」

其他大學生:「大學身邊很多同學都收到,閃黃燈沒有減速,不然就是抓這種,我不知道算不算刁難的罰單耶。」

翻出Dcard上不少同學都在討論,最近常因為在路口沒有減速慢行遭開單,要罰600到1800元,質疑是在找學生麻煩,實際回到現場,許多騎士甚至連減速都沒有,直接呼嘯通過,就連在畫有停字的路口,也不見車輛有停下來再開,對於這慢字到底多慢才算慢

屏東分局第五組巡官曾惠淑:「舉發事實有誤。本分局將撤銷該違規罰單」

結果是烏龍一場,這慢字,主要是因為路口是易肇事路段,提醒民眾減速慢行,這回陳同學被開的是不依規定停讓,警方也坦承有誤,將會撤銷違規罰單,而這也讓陳同學直呼是他拿到駕照四年來,最收到最荒謬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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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25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