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梁姓女警被人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內舉槍自戕。(圖/TVBS資料畫面)
台南市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日前傳出,31歲梁姓女警在車內舉槍輕生,引發警界譁然。梁女父母委任律師黃泓勝今(25)日表示,梁女去年底因被誣指竊盜,幾天後就被警大火速退學,之後因壓力太大而想不開,家屬至今仍致力於替死去的女兒回復名譽,已將國家賠償書狀擬好,本週將向桃園地院遞交書狀,象徵性求償2元。
梁女通過一般警察特考後,於2015年受訓完畢,之後分發至麻豆官田分駐所服務,2022年9月再考取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未料,梁女去年底卻被檢舉涉嫌竊盜,還被警大勒令退學,梁女為澄清她沒竊盜,在訴願的過程中疑因壓力太大,竟選擇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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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父母委任律師黃泓勝出示這段時間,他們調閱的相關資料,從資料中可知,2023年12月19日凌晨,梁女跟王姓男同學在宿舍討論交換禮物的事情,當時梁女說要買蝦皮,拿王男手機從LINE PAY轉帳3筆小額款項給她自己,共4007元。後因王男發現3筆可疑紀錄,21日晚間在2名男同學陪同下跟梁女確認款項。
梁女說她是借錢,還賠償5000元給王男,稱因為她吃藥,精神不穩定,忘了告知轉帳之事,王男強調,他已與梁女私下處理好了。
麻豆分局。(圖/TVBS)
黃泓勝表示,王男與梁女的談話內容卻被第三人竊錄,該音檔成為檢舉梁女竊盜的證據,警大校方竟於去年12月25日勒令梁女退學。梁女今年1月2日提起訴願,但在訴願即將出爐前,梁女透過管道得知訴願結果恐怕會失敗,3月31日深夜竟在車內舉槍結束生命。
黃泓勝指出,因梁女不在人世,案件主體已經消滅,故他建議家長以損及父母名義重新對警大提出國賠請求,要求回覆女兒名譽並象徵性國賠2元,但警大不願意更正,還用「照程序處理、程序無違誤、當事人已過世,無從更正」等理由拒絕賠償。律師說,他已替家屬擬好國賠書狀,將請求警大在公告中公開還梁女清白,本週就會向桃園地院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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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25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