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女教師於去年3月向警方申請國賠。(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市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一名葉姓員警於2021年盤查一名詹姓非洲鼓女教師時,因對方拒絕接受盤查,施以「大外割」逮捕引發爭議。事後,詹姓女教師於去年3月向警方申請200萬元國賠,桃園地院近日一審結果出爐,判中壢警分局應給付詹女20萬780元。
回顧案情,2021年4月22日上午,詹姓女教師從台中搭火車到中壢車站,在前往教室途中遭葉姓員警以「形跡可疑」為由攔下盤查,當下詹女拒絕接受盤查,因此被員警限制行動自由,還被搶走手機不讓蒐證,詹女一氣之下脫口怒罵「你真的很蠢」,下一秒立刻被員警推倒在大馬路上掐脖上銬,導致其腿部、手肘多處瘀青、擦傷。
事後,詹女不滿提告,而葉姓員警遭桃園地院依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二罪,各判4月、6月徒刑,放棄上訴。不過詹女卻認為,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背負,因此於去年3月21日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壢分局遞交200萬元國賠聲請書。
詹女提告中壢分局員警。(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地院近日經民事審理葉姓警員違法盤查案,今年5月31日中壢警分局曾以20萬元協議賠償詹女,但對方仍無法接受,談判破局,詹女也隨即向桃園地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國家賠償300萬780元。
桃園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為中壢警分局應給付詹女20萬780元,並須自去年3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周年利率5%計算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15分之1,其餘由原告負擔,至於詹女其餘告訴內容則皆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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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15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