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生邀女友回家看貓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北一名國三生小帥(化名)與同班同學小美(化名)是男女朋友關係,在交往期間小帥曾4次趁著小美到他三重住處看貓之際,不顧對方反抗性侵得逞,事後態度惡劣也沒有一句道歉,因此小美父母憤而提告100萬元。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小帥對小美為3次強制性交、1次合意性交行為,判小帥以及其父母要連帶賠償小美20萬元,以及小美父母各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2022年4月某日放學後,小帥以到他家「看貓」為由,與小美搭捷運前往三重住處,沒想到小帥趁著小美進入房間之際,竟起色心不顧小美反抗,脫掉她的衣服,並性侵得逞,後來3次也是以同樣的方式做案,且小美在過程中也多次「以手阻擋」、「口說不要」等方式拒絕,但小帥仍利用身材優勢,趁四下無人之際,對小美強制性交4次。
另外小美當時正處國三升學關鍵時刻,但由於在班上遭受嚴重排擠,也因此萌生轉學念頭,導師當初也建議可以讓小美與小帥多來往,轉學的想法才因此打消,小美也將小帥當成一般朋友,沒想到卻發生意外。
學校展開性平調查後,小帥始終否認有強制性交,還潑小美髒水,辯稱「她就自己說她要試一次」、「她嘴上說不要,但她身體有誠實」、「她感覺就是有點開心」、「她感受就覺得很爽,她有這樣講過」、「然後就姿勢可不可以換」等語,且前後說詞不一,絲毫無悔改之心,且在性平調查後,在2023年4月27日每次學校晚自習後,當著小美及其父母的面甩門,態度惡劣,也不願意認錯道歉,小美父母氣炸,向小帥及其父母連帶求償100萬元慰撫金。
不過小帥卻辯稱,4次性行為均是合意性交,指出平常聊天都會聊天性相關的話題,小美亦曾詢問是否要發生性關係,還要求小帥去買保險套。在2人發生第1次性行為時,雖然過程中小美有說過「不要」,但當他停下來觀察小美反應時,對方也沒有明顯反對的意思,認為應該是因為第一次發生性行為疼痛獲是害羞矜持所以才會說「不要」。
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小帥在學校調查、重啟調查及本院少年法庭審理時,均承認小美在前3次的性行為中,都曾口頭拒絕表達不願意,而且還有動手推開他,第4次小美在過程中並沒有說話以及過多反應,因此認定小帥對小美為3次強制性交、1次合意性交行為,判小帥、小帥父母要連帶賠償小美20萬元,另應連帶給付小美父母各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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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03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