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男報警 才發現自己竟是「通緝犯」

記者 藍婷瀅 / 攝影 高志宏 報導

2024/08/24 12:45

花蓮警方日前接獲一名男子報案,表示希望可以協助「將女友趕走」,警方到場後一邊協調了解狀況,一邊確認身分,結果發現這名報案人,上個月才因為竊盜案件,遭到通緝,但他完全不知情,最後只好乖乖配合回派出所,「自己抓了自己」。

圖/TVBS

 

接獲報案趕到現場,一對男女站在巷弄裡,身上聞得到明顯酒氣。

員警vs. 當事民眾:「我有喝一點點他喝比較多,對啊你們有喝酒,就不要隨便離開家裡,他有兩個房間那我可以睡旁邊啊,他總不能現在趕我走吧,那我要去哪裡睡?還是我跟他講一下。」
情侶吵架從屋內吵到屋外,員警幫忙協調勸和,結果一看身分發現男子竟然是通緝犯。

員警vs. 當事民眾:「有案件?要帶回去?對你通緝,現在要現場逮捕,走啊我跟你回去啊,我配合。」
 


自己不知道被通緝了,只好乖乖配合回派出所。

花蓮吉安警方日前接獲報案,晚上10點多在福興路的一處民宅,有一名林姓男子希望警方協助趕走女友,據了解林姓男子的女友,特地從台北到花蓮找他,但疑似是因為喝酒後兩人情緒激動,再加上懷疑女友另結新歡,一氣之下把對方趕出去,兩人就在路上大吵,男子最後只好報警。

員警vs. 當事民眾:「我進去啊那我進去,我給你看一下你的通緝書,7/18日由地檢,花蓮地檢發布的竊盜通緝書。」

警方到場後,一邊了解狀況協調,一邊確認身分發現男子一個月前遭到通緝,但自己渾然不知。

員警vs. 當事民眾:「那我們先回派出所啦,好,鑰匙留給我啦,我等一下騎摩托車去哼!免!等一下你有喝酒你不能騎。」

都已經要上警車了,林姓男子還是繼續賭氣,在警方好說歹說後,才對女友態度放軟。

本來只是兩人之間的感情糾紛,男子恐怕也沒想到,最後是自己報警抓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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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8/24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