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六分局員警取締酒駕,發現一名女子疑似酒後開車,她卻在酒測前先問警察是不是不認識她了,而在二分局轄區,員警巡邏發現違規車輛,上前攔檢,對方卻棄車逃逸,跑給警察追,原來也是酒後開車,心虛先逃。
圖/TVBS
員警巡邏發現違規車輛,上前攔查,對方卻跳車狂奔。
員警:「蹲下,不要跑。」
警察追上去,大約跑了百米,在一處死巷逮到這名男子,先將人上銬。
二分局員警vs.涉酒駕男子:「還跑,你喝多少?(沒啦我吃燒酒雞)你連站都站不穩。」
員警聞到他身上濃濃酒味,要求他酒測,對方卻遲遲不配合。
二分局員警vs.涉酒駕男子:「你讓我休息一下。(你要休息多久啦)讓我休息一下啦。(別再亂動)」
一會兒說要再等等,一會兒說要喝水,通通聽你的,還堅稱只是和朋友聚餐,只吃了燒酒雞,員警等了他大約十幾分鐘,最後酒測值0.34,超標了。
員警vs.酒駕男子:「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
7/13凌晨一點多,59年次劉姓男子,載著女姓友人行經台中市臺灣大道與五權路口,因沒開燈,被二分局巡邏員警發現,迴轉攔查,對方卻在五權路與成功路口停車後下車快跑。
文正派出所副所長林友智:「員警見狀下車在後捉捕,追捕百米將人壓制逮捕。」
員警:「你好取締酒駕喔,嗨是我啦,六分局的陳小姐啦,來幫我吹口氣測試一下,吹氣就好了。」
而在六分局轄區,警方實施封鎖式路檢,有女子開著BMW雙門跑車經過,被發現疑似酒駕。
員警:「(其實你們都不認識我了)(因為我都沒看過你們)(我是認臉的)你們是交警是不是?小姐你有酒精反應耶。(對啊)等一下要正式測試,我們確定你有飲酒。」
69年次陳姓女子吹氣酒測值達0.19,雖然沒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但也違反了道交條例的酒駕罰則,會被罰三萬到12萬以下罰鍰,雙門跑車也被警方當場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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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13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