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車追人!林士傑槍擊找到第3輛作案車 燒車、潑酸釀斷點

記者 宋珮文 / 攝影 徐記宏 李讚盛 報導

2024/07/10 19:29

台南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槍殺案,警方偵辦方向以車追人,而槍手不斷換車製造斷點,第一輛小客車把作案槍枝、衣服全燒光,現在第二輛犯案車也曝光,車身完好,而是車內的方向盤、門把、座椅有潑鹽酸滅證痕跡,警方也證實,第三輛機車也已找到,車身完整。

圖/TVBS
 

拉開帆布的小客車,這輛就是槍手第二輛的犯案車,目前暫停在台南鯤鯓派出所前的空地,車牌已被拔掉,車身完好沒有碰撞,雖然窗戶緊閉,但車內方向盤、門把、座椅都有噴灑鹽酸,故意不讓檢警採到任何指紋跡證。

記者vs.員警:「(從哪拖過來?)已經好多天前了。」

不遠處停放的第一輛犯案小客車,車體嚴重燒毀,事發當天已採證完畢,當時,鑑識小組車找到燃燒過後的汽油罐,嫌犯全身上下的衣服已經換掉,一把火點燃,燒得只剩下鞋底墊,故意製造斷點,隨著案發進入第三天,不只查到兩輛接應的犯案車,第三輛車也找到了,車身完整。
 

南市刑大大隊長張文源:「我們的方向就是以車追人,我們就已經掌握到兩台以上了,我只能這樣跟大家報告。」

槍手在南區犯案後,開了2.5公里到新建路焚燒棄車,又開了58公里到高雄大樹,第二輛車內潑鹽酸滅證,又換騎機車,一路往南逃,警方目前以車追人,只是查獲的小客車都是使用權利車,查不出車主,沿途又不停製造斷點,傳出屏東當地員警,甚至最南端的恆春地區,都展開搜捕行動。

南市刑大大隊長張文源:「雖然說它是權利車,但是我們仍然會有辦法,找到真的對象,並不是只有那個地方在查,別的地方都有在嚴防,我們包括機場啦,很多的海邊。」

案發進入第三天,警方追車速度能不能趕上槍手逃跑路線,就怕慢慢的抽絲剝繭,主謀早就將一切證據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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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10 19:49